近日,從江干區總工會傳來喜訊,浙江眾安建筑特種工程有限公司工會榮獲江干區總工會“工資集體協商建設示范單位”榮譽稱號。
近年來,浙江眾安建筑特種工程有限公司工會認真貫徹《集體合同條例》和《關于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和實施意見》要求,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,堅持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、共謀企業發展為基本出發點,以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為基本準則,以實現企業效益和職工收入最大化為落腳點,積極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,取得顯著成效。
2015年,為切實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領導,我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,工會主席為副組長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領導小組。從定期協商、監督檢查、履行情況報告等三方面制定了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制度,從代表條件、代表產生、代表人數、代表權利等六方面制定了工資集體協商代表產生辦法,為工資集體協商正常推進建立了長效機制。對所有協商代表進行了培訓,進一步提高了協商代表的協商水平,促進活動深入開展。
通過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,依法產生工資集體協商代表。全方位關注影響工資集體協商的各種因素,堅持統一的指導思想,妥善處理各方利益關系,切實保證職工的工資收入隨企業效益同步增長,充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,加快公司的快速發展。
在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時,公司工會始終堅持把工資分配制度、獎金、津貼、補貼等分配辦法、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增長幅度等職工最關心、最現實、最直接的利益問題作為協商重點,認真研究經營狀況,盡力找準協商雙方的利益平衡點,在促進效益增長的基礎上,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工資分配共決機制、調整機制和增長機制,確保工資集體協商為企業和職工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,調動了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,達到了企業效益與職工利益的“雙贏”。